借款纠纷原告如何举证
本站:长春律师在线 时间:1月 13, 2016 浏览:1813 Views
借款纠纷债权人多次讨要后,债务人拒不偿还,债权人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作为原告,债权人需要对自己的诉讼事实进行举证。
长春律师告诉大家借款纠纷应该如何举证以及举证注意事项:
一:借款纠纷原告举证证据方面包括
1、能证明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借条、收据、欠条等;
2、自己已履行义务而被告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证据。如钱款在何日何地通过什么方式交给了被告,而被告到期仍不归还,最好能提供与债权、债务人无关系的证明人;
3、如有担保人或介绍人,必须要提供担保人或介绍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若是单位担保,须提供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情况。
4、提供有关被告不履行义务的原因的证据。
二:借款纠纷原告举证注意事项
1、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的,债权人应提供借贷合同、借贷凭证、借贷双方交付钱款的有关凭证。
2、借贷案件,原告应提供书面借据(借款数额、交付地点、时间、借款用途、归还日期、利息约定);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
3、借贷关系是否合法,债权人应提供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
4、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债权人应先提供有关部门关于下落不明的证明,并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
5、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支付利息的,应提供双方关于支付利息的约定证明;原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当提供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
6、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原告应提供有关担保的证据,以及担保人姓名、住址。
7、个人以合伙组织名义借款,债权人应提供个人以合伙组织名义借款的事实依据,借款亦应提出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证据。
借款纠纷通过诉讼解决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证据的提供,证据的收集是一项严肃的任务,借款证据是最重要的。如果证据不足,法院将不会支持你的诉讼请求。借款证据不足即将面临败诉的可能,到时你不光钱要不回来,还要搭上诉讼费,得不偿失。
如果你还有借款纠纷诉讼方面的疑问,可以咨询长春律师在线律师,咨询电话:13500820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