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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的期限

本站:长春律师在线    时间:2月 01, 2016    浏览:2670 Views

诉讼的目的就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实际的案件中,出现胜诉往往得不到利益,所以诉前或者诉后提起财产保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更可以更有效的在诉讼结束之后实现执行的目的。

但是财产保全是有期限的,财产保全期限到了之后,对方可以的操作转移自己的财产。所以申请财产保全的同时有必要了解一下财产保全的期限,以免出现过期的情况。

财产保全的期限(不同种类的财产有不同的期限):
1、银行账号、存款:首次六个月,续冻三个月。
2、房产、土地:首次二年,续封一年。
3、股权:首次二年,续冻一年。
4、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国家股、社会法人股、限售流通股等):首次一年,续冻六个月。
5、上市公司普通股(流通股):首次二年,续冻一年。
6、债券:首次一年,续冻六个月。
7、车辆:无期限限制(上海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不接受有期限查封)。
8、机器设备、货物:首次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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