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的顺序和方式
本站:长春律师在线 时间:1月 31, 2016 浏览:1572 Views
关于遗嘱继承的顺序和方式:首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优先执行遗嘱,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即根据亲属的远近继承)来执行。
有遗嘱的继承: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抚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无遗嘱继承):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执行法定继承。
注意: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无遗嘱继承)的顺序:
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子女、配偶、父母。另外,丧偶的夫或妻对岳父母或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
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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