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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重新申请交通事故责任的重新认定吗

本站:长春律师在线    时间:3月 29, 2013    浏览:1643 Views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有时候当事人会不满意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这时候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会申请交通事故责任的重新认定。那么如果当事人没有行为能力,或者当事人被限制了人身自由,那么交通事故的责任还可以重新认定吗?会由谁代替当事人进行此次交通事故责任的重新认定呢?

长春律师事务所:当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不满意此次交通事故的认定结果,当事人可以申请交通事故责任的重新认定,但是此重新认定责任必须是当事人,其他人没有权利申请重新认定。但是如果当事人因为某种原因不能亲自申请责任认定,那么这个时候,当事人可通过其法定代理人,完成其重新认定的请求,那么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有哪几种情况?

第一:当事人没有行为能力,或者当事人被限制了自由,此时当事人的法定代理如果对此交通事故的责任不满意,可以代理其当事人提出此次交通事故责任的重新认定。提出申请的申请人依然是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是代理人的身份。

第二:由于交通事故,当事人缺失了行为能力,那么当事人的近亲属可以以当事人的名义重新申请交通事故责任的重新认定。

第三:交通事故中或者xx原因导致当事人死亡的,当事人的近亲属可以以当事人的名义进行责任重新认定的申请。此时,近亲属不是以代理人的名义,近亲属属于当事人的身份。

当事人还可以委托其他的代理人形式其重新申请责任认定的权利!此时,被委托的人,是以被委托人自己的名义,而非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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